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崇信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11-09 来源: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崇人大常发〔20171

2017228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县十五次党代会和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加快建设活力创新法治美丽幸福新崇信,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县委决策

1.深刻认识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无比信赖、政治上绝对忠诚、行动上坚决维护、感情上衷心爱戴。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不断强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做到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

3.全面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活力创新法治美丽幸福新崇信、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壮大提升“五大产业”、全面落实“八项重点任务”的战略部署,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保障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完善任免制度、规范任免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依法任命为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引导党外代表和组成人员依法有效履行职权,准确实现党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

二、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

6.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宪法宣誓。

7.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好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崇信的实施意见》,审议形成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决议,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崇信”创建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8.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推行“两院”报告拟任命人员业务能力、职业操守、工作业绩等制度,定期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不断提高审判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9.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对全县实施《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土地管理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探索开展主动审查,对已备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11.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改进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回复机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工作。

三、改进工作监督,服务发展大局

13.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提请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完善县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协同运行机制。

14.加大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转移支付、预算调整及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事项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15.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办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6.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暂行办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促加快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步伐。

1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县政府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18.着眼促进社会热点问题解决和民计民生改善,对全县蔬菜产业开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惠农资金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暨县政府承诺措办的“十件惠民实事”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督促落实审议意见,推动相关领域的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

19.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对县人大常委会20152016年度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审议和满意度测评。

20.探索加强垂直管理执法单位和中央、省、市在崇窗口服务单位监督的方式方法,组织相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在崇金融监管单位和金融企业开展工作评议。

21.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方面的调研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四、强化服务保障,做好代表工作

22.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分期分批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定期向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探索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模式、活动载体,进一步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

23.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适当增加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的人数,适时对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进行督查调研,切实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扶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

24.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之家”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代表述职、评议代表、代表履职登记等制度,指导组织不少于20%的县乡人大代表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逐步开展县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25.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及时交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督促县政府制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考评制度,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确定部分重点承办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26.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27.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标准和“111”督查细则,把常委会建设成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

28.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制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保证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查研究、检查视察和审议发言能力,充分发挥组成人员作用,积极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29.加强对乡镇(园区、城市社区)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落实对乡镇(园区、城市社区)人大工作考评制度,适时举办县乡人大工作人员培训班,全面系统的培训相关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乡镇(园区、城市社区)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0.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注重信息交流,创办人大工作通讯,及时反映人大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全县人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畅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提交建议的渠道。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初拟议题一览表

   2.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